前车逃逸,后车逃逸后自首。造成被害人死亡! 2013年12月31日晚上8:00左右前车逃逸,至今未线索。后车逃逸被记住车牌号。第二天早上投案。第二辆车称碾压腿部。法医鉴定只有头部有撞伤,系颅脑损伤死亡。而事故认定第一辆车负主要责任,第二辆车负次要责任。受害当事人无责任。这样的事故认定公平吗?
2014-02-12 23:51 laozha……(河南-许昌)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2-12 23:56
如不服可申请复核。
2 110网律师 2014-02-13 14:23
你的车有保险没有
3 110网律师 2014-02-14 10:20
你好:申请复核解决
4 110网律师 2014-02-14 14:35
你如果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予以纠正。 我的补充: 2014-02-14 14:36
是行政复核,不是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