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产生的停运费
交通事故产生的停运费 各位律师,前几天我所驾驶的沪A小轿车,在黄山黟县与一辆中巴相撞,我付全部责任。中巴驾驶员后面的一侧门有点凹陷,前左轮铁盘掉落,无大碍。能正常行驶。由于此中巴属于某旅游中巴公司,承担旅游运输业务。故对方要求我方赔偿其无法正常载客,无法承接旅游业务的经济损失。但我认为,既然其车辆在等待配件到厂期间,并未停在修理厂,说明还能营运,根本不存在停运损失费。请问,我方是否应该支付?谢谢
2010-10-08 16:19 jackie……(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姚艳艳律师  2010-10-08 16:20
你无需支付。
2 任济舟律师  2010-10-08 16:44
如果对方没有证据证明车辆停运,你方不需要赔偿。可委托律师维权。
3 110网律师  2010-10-08 16:45
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在运营,否则有可能要赔偿停运损失。
4 李建成律师  2010-10-08 17:14
你方无需承担      
5 110网律师  2010-10-08 19:41
车辆仍可上路行驶,且未实际停运的,不应支付停运损失费。
6 李军律师  2010-10-09 14:02
既然不影响使用,你不应支付此损失。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