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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因感情问题预离婚,男方强扣女方身份证,以不达成离婚协议就不旧还为要挟
男女双方因感情问题预离婚,男方强扣女方身份证,以不达成离婚协议就不旧还为要挟 男女双方因感情问题预离婚,男方强扣女方身份证,以不达成离婚协议就不旧还为要挟,是否违法?违反了什么法律
2014-02-11 09:32 短信用户(四川-甘孜)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2-11 14:15
您好,可以报警解决。
2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4-02-11 21:40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3 孙新律师  2014-02-11 09:33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扣押他人身份证件。
4 110网律师  2014-02-11 09:35
你好,违法的。
5 都燕果律师  2014-02-11 09:35
不合法的,你可以报警处理要求对方返还你的身份证。
6 110网律师  2014-02-11 09:39
你好。是违法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扣押他人身份证件。
7 沈辉律师  2014-02-11 09:44
你好,违法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扣押他人身份证件,建议诉讼离婚。
8 110网律师  2014-02-11 09:49
违法,最简单就是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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