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站征用集体土地后来非法变更国有土地并卖给开发商建住宅楼的问题 请问一下给位热心的律师,我这里是个乡镇,说个大概情况,很早以前国家征用土地建设粮库,后来粮站把靠着镇政府街道的土地以几千元的价格卖掉建设了20几间的门市楼卖掉,后来也是粮站的内部工作人员自己又建了几套楼房,不知道什么时候,是粮站还是镇政府把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卖给开发商,镇政府说是卖了1620万,也有说是1600万的,开发商说是支付了2100万,因为现在正在搜集证据和材料,暂时先不讨论这些,现在集体土地变更国有土地时是需要村委会公开的,但是一直到2013年12月份粮站拆除粮库时才知道,因为过年都比较忙,所以暂时搁置了,现在刚在开始追查这个问题,因为变更土地的材料上并没有村代表或村干部签字,只有一个印章,我想说的是,我们村有7、8年没有选举村干部,只有一个一年只在家几天的不作为的书记而已,即便是签字的话是否有效呢?希望有专业的律师帮下忙,看下是否有必要追查下去,另外这个钱是否镇政府可以自己揣在兜里呢?我们暂时还没有请专业律师来做这些,希望能给出出主意,等村民代表们商议决定后,需要请律师的话,我也可能随时联系你,万分感谢
2014-02-10 20:04 gaosxh……(河北-沧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02月10日 22时21分
集体土地变为国有 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县市两级无权把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 镇政府就更么有权利了 所以你讲的原粮店的土地性质是集体的话 我们一定会帮助你们取得合法的经济利益 及集体土地变为国有 只能通过征收的方式 不能通过其他方式办理 在你们那里 集体建设用地征收变为国有建设用地每亩补偿款 至少在十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