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旧村改造拆迁补偿协议的问题。 我们村里进行旧村改造。分房子。每个人40个平方。我们家面积大。人口少,不合适。钉子户。跟村里进行协商。后期村里跟强拆了。公安系统涉入。然后继续跟村里进行协商。多给了一些平方。但是安置的楼房还没有盖好。就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上面有村长书记的签名,以及村里的公章。但是村里只给了我们一份,并没有自己留。也就是说协议只有一份,他们没有留底。
请问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只有一份影响有影响吗?到时候村里不给房子,我们改怎么维权?
请问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只有一份影响有影响吗?到时候村里不给房子,我们改怎么维权?
2014-02-10 18:23 baby12……(山东-济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4-02-10 18:26
你好,关键是上面有你们的签字;到时,如果对方耍赖,你们可以要求对方出具。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2-11 10:01
您好!
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方不给房子,可以起诉。
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方不给房子,可以起诉。
3 修东磊律师 2014-02-10 19:20
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给房子,到时候可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