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问题 我骑电动车载有一成年人A,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被一横向行驶于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撞了,我的电动车倒在机动车前面,当时A受伤住院,我报的警,交警判定我付次责,合理吗?现在A要求赔偿各种费用一万多元(医药费暂时由机动车主垫付),请问,假如是这样判,我该承担多少?机动车交强险会承担我的部分吗? 问题补充:
还有,机动车受损,电动车也受损,机动车主让我把电动车拿到保险公司定损,说什么我在别的地方修保险不赔。两车受损又该怎么赔。谢谢了
还有,机动车受损,电动车也受损,机动车主让我把电动车拿到保险公司定损,说什么我在别的地方修保险不赔。两车受损又该怎么赔。谢谢了
2010-10-08 09:43 zhezhe……(湖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0月08日 09时56分
你的车和A的损失都由对方机动车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承担,只有超过交强险的范围处的部分才由你和对方根据责任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来划分责任承担。
2 陈晓云律师 2010-10-08 12:32
认为交警责任认定不合理可申请重新认定,否则按交警认定走。
3 110网律师 2010-10-09 22:38
认为交警责任认定不合理可申请重新认定,否则按交警认定走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