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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96年底入5当兵,2004年结婚,婚后妻子没有工作,2008年底转业
我1996年底入5当兵,2004年结婚,婚后妻子没有工作,2008年底转业 我1996年底入5当兵,2004年结婚,婚后妻子没有工作,2008年底转业,服役12年整,在北京工作,2010年1月我购买了商品房(首付:转业费8万,托父母借10万,女方借4万合计22万交首付)剩余的贷款25万,还款由我1个人负责,如今有1个7岁女孩,家庭等各方面原因现在要离婚,房屋目前价值100万,询问房屋等价值100万出售后,该如何分资金。详细说明,谢谢。
2014-02-08 17:16 短信用户(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4-02-08 17:23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解决
2 陈晓云律师  2014-02-08 17:48
房屋为夫妻共有,一般平分。
借款及因房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一般平分。
转业费中你占的份额要多于你妻子。
3 常路律师  2014-02-08 18:21
您好,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4 王艳玲律师  2014-02-08 20:15
偿还借款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均分,如果你贡献较大可以主张多分
5 赵江涛律师  2014-02-08 20:34
为得到详细的解答,可以来电咨询。
6 怀向阳律师  2014-02-09 11:43
您好,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7 孙新律师  2014-02-16 16:34
把因为买该房所有借款还清后 剩下的卖房款 你二人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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