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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
借贷 事情是这样的,我2012年7月份和朋友借了2万,前提是我每月付他两万利息,我给他写了2万的借条,就这样,我每月付他2千利息,一直付了四个月,共计8000元,在付款期间,什么手续也没有写过,条还是两万,一直到现在,再也没还过他,因为我现在一败涂地,他多次找我,有一次我录音,他也承认还了他8000,请问我再还他12000可以吗?法律管吗?
2014-02-07 10:45 jl3306……(山西-阳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4-02-07 11:17
法律管
2 110网律师  2014-02-07 10:49
1、可以跟对方协商还款期限和金额。
2、如果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借条上约定的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利息的四倍计算,支付本息。
3 孙新律师  2014-02-07 14:44
是可以 的,你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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