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档案遗失管贷责任人责任如何划分? 2013年上半年一金融机构在上级检查时信贷主管称一户已核销贷款信贷档案在他接手时原信贷主管未移交,而上任信贷主管在2010年初对信贷档案进行了移交,只是未造列明细清册,事隔三年后这种情况责任如何界定?如果对已核销贷款档案进行补救应采取哪些措施?如果原管贷人采取由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并补相关催收和还款计划,原管贷人应负哪种责任?现管贷人在管贷三年中没有向上级汇报档案遗失并末进行贷后催收,在上级检查时提出原管贷人没有移交,这种情况现管贷人和现管贷单位领导应负哪种责任?
2014-02-07 10:42 真象(陕西-西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4年02月07日 11时01分
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过错程度,金融机构内部应该有相应的严格程序来确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我的补充: 2014-02-07 11:04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我的补充: 2014-02-07 11:04
详细情况建议直接向银监会咨询。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4-02-07 11:19
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2-07 11:08
你好,按照金融机构的制度看是谁的过错,谁承担过错责任。。。
请采纳。。。
请采纳。。。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2-11 22:18
根据金融机构内部规章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