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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骗婚行为
关于骗婚行为 弟弟于去年打工认识同厂一女子,女方离异 有一母亲和两个孩子,弟弟和女方交往并与女方家人共同生活一年并把存折交予女方,一年打工的钱都用于女方一家老小的生活开支。 今年女方春节放假回家,弟弟给了老人一千块,又帮一家四口买了回家车票(约4000),女方回到家几天后马上提出分手, 请问这属于骗婚行为吗,钱还能要回来吗?(双方年纪较大 未婚)
2014-02-07 10:15 aaa794……(广西-南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刘顺平律师  电话:18087113996  2014年02月07日 10时59分
按你讲的情况还不能认定为骗婚行为。你弟弟用于女方的开支可认定为赠予行为,赠送以交付为准,送出去了就不能要回来。建议与女方协商,让其主动把钱还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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