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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湖北十堰,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家现在在占地,占了我们的老房子(老房子是四间土房
我在湖北十堰,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家现在在占地,占了我们的老房子(老房子是四间土房 我在湖北十堰,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家现在在占地,占了我们的老房子(老房子是四间土房,是原先我爷爷和我去世的奶奶一起修建的),现在要给安置房,目前土房产权是在我爷爷名下,而且只有我爷爷和奶奶的户口在老家,我现在的奶奶不是我亲奶奶,是后来嫁给我爷爷的,我和我父母的户口已全部转为城镇户口,现在赔付的安置房,是属于我爷爷的个人财产,还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2014-02-07 00:07 微信用户(湖北-十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来江律师  2014-02-07 00:38
按法定继承办,你奶奶去世后一半房产由你爷爷及子女继承,你爷去世后,你爷爷的份额作为遗产由你后奶与你父亲及姊妹继承。
2 110网律师  2014-02-08 12:40
属于你爷爷及其子女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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