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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纠纷
房屋继承纠纷 我母亲有两个孩子。我排老二。我母亲没去世前说过家里的房子给我,我大姐也没有任何意见。那会没想到要办过户继承,毕竟老人还活着,如果那会就去办过户,我大姐和我母亲都接受不了,有点方人死的意思。就谁也没提去公证,我母亲身体也一直很好,谁也没想到我母亲突然就没了,等我母亲走以后,本来是要办过户的。但是因为我母亲生前没有立过正规的遗嘱,房子公证的话很麻烦,因为我母亲的母亲,也就是我姥姥还活着呢,所以她也有继承权,而且我姥姥已经得了老年痴呆了。公证处的人说像我姥姥这种情况就算来到公证处也没用,她的话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所以只能等我姥姥去世后再办。

这房子现在我大姐按照法律可以继承三分之一,我也是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一是我姥姥的。我姥姥前两年去世以后,现在我姥姥的这三分之一的继承权就落在我姨和舅舅他们身上了。我母亲死前就说过房子给我,这事所有人都知道。所以他们全都不打算争。都是要放弃继承权的。

  也就是说我大姐那三分之一很容易办。麻烦就出在我姥姥那边。我姥姥生了5个孩子。老大和老三早死了20多年了。他们去世前早已经结婚生子了。他们死了以后,他们的妻子就带着孩子走了,和我姥姥这边彻底断了联系20年了。我姥姥去世以后,我姥姥的这三分之一的房子继承权就都落在她几个孩子身上了。现在在世的我姨他们都不争这房子,我那两个舅舅死前就已经结婚生子,所以他们的继承权就落在他们的妻子和孩子身上了。公证处的公证员说,光有我大姐和我姨他们去也不行,我还必须得找到我死去舅舅他们的妻子和孩子才能办理过户。因为她们也有继承权。可是都已经20多年没联系了。实在是联系不到了。

  当时公证员给我出了一个主意。他说我家的情况如果走公证处太麻烦了。因为牵扯的人太多,不如直接走法院办。他说让我把我大姐给告了。如果办理这个案件的法官是个新手,他根本就想不到还有我姥姥那边的人的事,只要把我大姐请到了,然后双方一调解,直接就给办理了。

  可是我从没接触过法院这方面的事。一点也不了解。我不知道该怎么告我大姐。毕竟我大姐是同意的。为了办这房子的公证。跟着我跑了好几趟公证处了。如果我把话说的太难听了。也实在伤人。而且如果要因为遗产纠纷告到法院,我是不是得准备什么东西才行?好像听说是要带着诉讼书的。我家这种情况诉讼书我要怎么写呢?麻烦懂这方面的专家给我指点指点迷津。这事弄的我头都大了。还是和无头苍蝇似的。

  我也不知道那个公证员和我说的到底对不对,我是不是应该听他的告我大姐?还是应该告我姨他们?我现在都不知道我到底应该告谁。还有怎么告啊?我也没告过啊。第一次去法院我都需要带什么东西啊?这事的流程是个怎么样的?我听人说,像我这种情况第一次去法院得带上诉讼书和证据,但是我母亲是生前口头和大家说的,我没书面上的证据。我不带证据行不行呢?
2014-02-05 23:03 wz1101……(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常路律师  电话:15901128689  2014年02月05日 23时12分
您好!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2 怀向阳律师  2014-02-05 23:33
你好,公证处的人员只是帮你出个主意,把该房的继承办理了而已,因为你姥姥死亡后,属于其应当继承的份额已经转继承给了你姥姥的合法继承人,目前这种情况,涉及人数众多,办理程序也很麻烦,你们可以走法院起诉的,你起诉其中的一个继承人,要求确认该房的所有权归你所有,法院一调解,既然你们都没意见,可接受调解,这样,就可以到房管部门过户了。
至于起诉的程序,建议你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3 赵江涛律师  2014-02-05 23:49
您好!
如需法律支持,请电话联系我。
4 谷友军律师  2014-02-06 08:16
带你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死亡证明及你父母子女情况证明、房产证、身份证和起诉状等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5 徐卫东律师  2014-02-06 09:18
程序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6 陈晓云律师  2014-02-06 09:46
去法院起诉更方便。
可由部分继承人做原告,其他继承人做被告。因你外婆无行为能力,可以选择由你和(或)你姐作原告。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你母亲的死亡证明;你母亲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与你外公外婆的,夫妻的,子女的);遗产证明;起诉状。去遗产所在地法院或你母亲生前所在地法院起诉。
7 李同红律师  2014-02-06 11:08
你好,如没有遗嘱只是口头遗嘱,你姥姥的遗产,可有她的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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