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知刑法和治安处罚法的溯及力的问题? 刑法和治安处罚法的溯及力一样的吗?都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吗?若是在旧刑法和旧的治安处罚法时间段内犯的罪,而且还过了追诉期,如果新刑法和新的治安处罚法颁布后,也还是按照原旧刑法和旧的治安处罚法处理的吗?
2014-02-05 22:37 PP88(陕西-西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4年02月06日 13时08分
刑法和治安处罚法的溯及力一样,都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过了追诉期一般就不再追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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