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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打我,造成自己两脚趾骨折,责任怎么认定
对方打我,造成自己两脚趾骨折,责任怎么认定 我与妻子开车回家,路过一道口,驶出一辆车晃了我一下,我停下车,他开走了,我继续前行,结果前面碰到一个红灯,那个车停在我前面,对方与其妻子从车上下来到我车前闹事,我下车后他就开始动手,我感到对方一身酒气,就一直招架并未还手,在这过程中对方打电话叫来两车人对我进行围殴,结果对方在拳打脚踢我的过程中造成自己两个脚趾骨折,经鉴定属轻伤二级,请问律师,责任应该怎么认定呢?但是红绿灯处的摄像头坏了,没有录像可以证明,我需要举证么?
2014-02-04 19:36 ameng6……(河北-石家庄)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02-04 19:38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孙新律师  2014-02-05 15:58
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配合公安机关还原事实真相。根据你的介绍,对方涉嫌寻衅滋事。
3 孙新律师  2014-02-05 16:44
你好!你需要证明你所主张的事实。建议报警由公安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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