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权的问题。 我有个朋友,她爸爸病逝了。本来继承权因由她爸爸的配偶和子女以及父母继承,但是却被她的叔叔继承了。她的父亲写遗嘱的时候继承人有写她,就是我的朋友。但是还是被他叔叔强行继承了。
我知道他们这样做是违反继承权的。
但是她的父母在她5岁的时候却离婚了,但是还是有写继承人为他的女儿,这样可以顺利通过打官司进行维护继承权么?
我知道他们这样做是违反继承权的。
但是她的父母在她5岁的时候却离婚了,但是还是有写继承人为他的女儿,这样可以顺利通过打官司进行维护继承权么?
2010-10-07 17:15 NBA555(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10-07 17:26
答;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法律文书生效后要求其叔叔返还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0-10-07 17:38
可以要求确权并返还财产。
3 110网律师 2010-10-07 17:39
如果有遗嘱,应当按照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的依照法定继承的方法继承。另外,如果遗嘱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利或者没有给无经济来源的法定继承人流出应有份额,则该部分无效。
4 孙新律师 2010-10-07 17:58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属于自己的财产。
5 欧学文律师 2010-10-08 00:30
可以起诉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