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行政复议法律咨询
被人打伤,公安局不予立案怎么办
被人打伤,公安局不予立案怎么办 我母亲于2013年11月15日在海汽运输公司办事的过程中,被海气运输公司公安局胡科长(胡全胜)打伤致手掌骨撕裂性骨折。经法医鉴定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轻伤。但现在海府派出所说他们是有海南省编委的编制,级别比派出所高,他们没法管,不予立案。我妈现在人被打伤了,近2万元的第一期医疗费用也是自己垫付,后期还需要进行二次手术取出钢板,公安局又不予立案。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让公安局进行立案调查。
2014-02-04 16:08 pengsi……(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4-02-04 16:10
可以向上一级公安部门反映,要求督促办理。
2 江珍来律师  2014-02-04 16:42
可以向当地检察院申诉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受理,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4-02-04 16:52
你好:向政法委、纪委、检察院和上级公安机关投诉解决
4 付成刚律师  2014-02-04 17:07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 110网律师  2014-02-05 12:38
向检察院报案要求公安局给予不予立案说明,请保留好相关证据。民事方面可以直接起诉要求人身伤害赔偿。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