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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鉴定机构是怎么排名的,我该怎样反驳法院
国家对鉴定机构是怎么排名的,我该怎样反驳法院 受害人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原司法部的)鉴定为轻伤,由于我们都是搞医的,发现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漏洞百出,我们提出重新鉴定,法院也同意重新鉴定,可受害人说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是全国最高级别的鉴定,是唯一通过国际认证的鉴定机构,现在全国没有比它高的,哪里他也不去鉴定,法院院长说他说的对,让我提供哪一家鉴定机构比上海高再说鉴定的事情。我们该怎么办?国家对鉴定机构是怎么排名的,我该怎样反驳法院
2009-02-18 16:23 丽丽与(河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2月18日 17时20分
轻伤、重伤的伤情鉴定,是用于证明刑事犯罪的证据,国家最高级别的刑事证据检定机构是隶属于公安部的物证鉴定中心,你可申请去那里鉴定。
2 110网律师  2009-02-18 16:28
鉴定机构没有级别之差
3 110网律师  2009-02-18 16:35
没有排名这一说,你可以对法院说要求双方共同选定鉴定机构,这样可信度高。
4 常律师律师  2009-02-18 16:45
鉴定机构的排名在法律上没太大意义,只要是有权机构出具的客观、真实的鉴定结论就是可以被法院采信的。一般来讲对鉴定结论的质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鉴定机构是否是有权作出鉴定的机构。
   2、鉴定人是否具备鉴定资格,有相关的专业知识。
   3、鉴定程序有无问题。
   4、所依据的事实或相关标准是否客观正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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