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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权分得房屋赔偿中的部分款项吗?
我有权分得房屋赔偿中的部分款项吗? 我家有一栋位于浦东新区的私房,该房产权应属于我父母,但当初造房时我付出约2/5的资金,我结婚时房间也安排在该房内,因我在他处购有商品房,所以只在节假日回去居住,最近该房动迁了,我才得知当初造房时我妹妹和她的小孩的户口在里面,且一直未迁出,而我的户口不在里面,这次动迁主要是以地基和房子的价格作为赔偿的,我想问一下,我有权分得房屋赔偿中的部分款项吗?
2010-10-07 16:19 sherry……(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07 18:33
无论从房屋本身的价值还是从户口来考虑,你均无权分得拆迁所得,你可以主张当初造房时的出资。
2 袁文祥律师  2010-10-07 19:37
如你所述,你可以向产权人要求一定的补偿的!详情可来电咨询,以便准确回复,避免咨询事实不清,造成误导,律师将为你提供帮助!

3 姚艳艳律师  2010-10-07 19:45
可以主张出资 
4 李军律师  2010-10-07 21:30
你不属于被安置人的话,没有份额。
5 110网律师  2010-10-08 18:07
应为你出资过,所以你对动迁补偿有份的。
6 110网律师  2010-10-09 16:32
你如有证据证明你曾经出资过,你可以主张该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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