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安徽宁国,我想咨询一下:因我出现交通事故造成本人双下肢骨折 我在安徽宁国,我想咨询一下:因我出现交通事故造成本人双下肢骨折,对方全责,有保险,现因出院在家疗养,疗养期间对方对我不问不管,在精神上给我带来极大的伤害,请问:他这种行为是否对我在疗养期的人身侵权?是否得到他个人对我的赔偿?
2014-02-03 15:03 微信用户(安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2-03 15:10
如果你认为你的精神上有伤害,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
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你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各项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你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各项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110网律师 2014-02-03 15:40
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也可以申请工伤的。
也可以申请工伤的。
3 徐资阳律师 2014-02-03 19:33
工伤与交通事故不能同时主张,只能是交通事故没有赔付的才能工伤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4-02-04 10:32
对方在你疗养期间不存在侵权行为。你按医嘱休息后鉴定伤残等级,然后直接向法院起诉索赔。先交通事故赔偿,再工伤赔偿。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