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房屋的时间问题 爸爸有三个孩子,二姐先去世的,之后爸爸去世了,房屋的所有权是爸爸的,爸爸去世之后,妈妈去公证处把她继承的那部分给了我,现在妈妈也去世了,我一直住在这个房屋里。
问题:1.如果超过20年了,过了诉讼时效,要求继承房屋,还有效吗?
2.超过20年了,过了诉讼时效,应该进行什么程序进行房屋继承啊,把公证书拿出来,是不是还可以按公证书上面的继承妈妈的那部分房产啊?
问题:1.如果超过20年了,过了诉讼时效,要求继承房屋,还有效吗?
2.超过20年了,过了诉讼时效,应该进行什么程序进行房屋继承啊,把公证书拿出来,是不是还可以按公证书上面的继承妈妈的那部分房产啊?
2014-02-01 15:33 欢乐430(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周斌律师 2014-02-01 15:38
可以继承的。
2 110网律师 2014-02-01 16:14
可以继承的。
3 胡爱军律师 2014-02-01 16:40
对你母亲的份额,你可以根据公证遗嘱继承,其他份额,需要依法分割
4 110网律师 2014-02-01 17:15
你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