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继承权的问题 爸爸有三个孩子,二姐先去世的,爸爸2006年去世了,房屋的所有权是爸爸的,爸爸去世之后,妈妈去公证处把她继承的那部分给了我,现在妈妈也去世了,我一直住在这个房屋里。 问题:1.现在那个的公证书还有效吗? 2.二姐在爸爸去世之前去世的,二姐还有继承权吗?二姐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3.我一直住在这个房子里,房屋继承有时间限制吗,还是不管多少年后,大姐还可以来继承?
4.继承人都有谁?我能占这个房屋的多少?
4.继承人都有谁?我能占这个房屋的多少?
2014-01-30 18:15 欢乐430(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4年01月30日 19时46分
答:1、有效;2、有;3、有,最长时效20年;4、你的兄弟姊妹及你姐姐的孩子们;你享有的份额:你妈妈的加你妈妈继承你爸爸的那份子,再加你自己享有的那份子。占有的比例:四分之三。即:你妈妈的1/2+1/8(你妈妈的)+1/8(你继承的)。
2 孙新律师 2014-01-30 18:21
1、有效
2、你二姐的子女有继承权
3、没有时间限制
你、你姐姐、和你姐姐子女!
2、你二姐的子女有继承权
3、没有时间限制
你、你姐姐、和你姐姐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