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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市, 我要咨询 A的母亲,丈夫去世后和同村的村民B从新组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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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的母亲,丈夫去世后和同村的村民B从新组建家庭,一起生气5年,但没有领结婚证。
由于前不久医疗事故身亡。医院赔付12万。(但其A母在从新组建家庭前有3个儿子,都以成家立业。)
现在的问题是.
1三个儿子要求给他们每人分的2万元,否则他们拒绝和医院签字。请问应该给他们分钱吗?还是应该根据什么依据来由谁继承?
2014-01-27 19:30 微信用户(甘肃-天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4-01-27 21:01
应该给他们分钱.
2 朱君秀律师  2014-01-27 19:37
答:是同居关系,没有形成子女继父母关系,无权分割死者的财产。应当由死者的子女、父母(健在)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应当由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1-27 19:39
对于该款项属于与其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精神补助,参照继承法的原则分割: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为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所以B无权分割
但是如果与B生有子女,子女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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