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问题 我的一亲戚(甲),去市里驾校学习,由于路程较远,这期间找了朋友(乙)的一辆车,友帮忙,这时车上还有别的座位,甲乙同时认识的一个朋友(丙),也想一块搭车去市里办事。甲坐副驾驶,乙是司机,丙坐后面座位。在路上非常不幸,由于朋友乙车速特别快,撞在路牙上的一块大石头上,造成丙死亡,甲乙两人轻伤,丙的家属现在要求赔偿35万元,请麻烦您给予相应的法律的方面的帮助。丙的家属要求合理吗?谢谢!!!
2014-02-02 10:31 yanzi1……(河北-邯郸)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1-27 18:14
这是不合理的
2 孙新律师 2014-01-27 18:18
一般由交警出具的责认认定书划分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4-01-27 18:37
不合理的
4 孙新律师 2014-01-30 07:35
需要根据事故书认定的责任划分来确定责任大小。
5 孙新律师 2014-02-02 10:34
合理!!!!
6 张鹏律师 2014-02-02 10:51
应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车辆投保了什么险种?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抢救费等。
7 王献锋律师 2014-02-02 11:34
丙作为乘客,自上车时起,乙应当保障丙的安全,乙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丙死亡,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至于是否应当赔偿35万,则应当根据乙的具体损失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