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是否一定要办理? 1999年,我的大姑将他的一所房子赠与了我,当时做了公证、签了赠与合同、办理了房产证,但是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现在想去办理土地使用证,但是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说必须先把土地证办到我大姑的名下,然后才能再办理到我的名下,但是我大姑远在广东,实在不太方便。问一下各位高人,是否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啊?
同时再请教一下,土地使用证是否必须办理?
在这里先谢过,比较紧急,希望各位高人能帮忙赶快指点一下。再次谢过!
同时再请教一下,土地使用证是否必须办理?
在这里先谢过,比较紧急,希望各位高人能帮忙赶快指点一下。再次谢过!
2009-02-18 13:37 mumupu……(云南-红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2-18 13:53
一般来讲,不是必须得有的,但如果确实需要的时候可能就来不及现办了,最好待家人有时间过来时赶紧把此事办了。
2 110网律师 2009-02-18 14:03
法律是有这样的规定
3 110网律师 2009-02-19 03:11
没有土地证的房屋使用是存在极大风险的,目前你只有按照相关部门的意见去办理。
4 110网律师 2009-02-19 11:04
肯定得办的。你大姑不来都行的。只要他把相关证件寄给你,你可以代办啊。本律师才办过好几套房子的土地证。
5 2009-02-19 14:35
综合如上律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