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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被撞人(无责任)结案依据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被撞人(无责任)结案依据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处理判定交通肇事责任人——司机负全责(已上保险),被撞人无责任,期间发生有少部分治疗费用,按理讲,保险公司赔偿期应在两年内,但据司机讲,已在缴纳年度车险时报销了相关医疗费做了结账, 保险公司此后不再负责。我的疑问是在目前尚有9个多月才到赔偿期截止日,而又在没有我签字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结账吗?如果结账, 赔偿金是不是应该给被撞无责任人;在未到期的9个月,我的治疗费能否继续在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2014-01-25 17:20 s_bian……(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4-01-25 21:07
由交警出具的责认认定书划分责任
2 常路律师  2014-01-25 17:23
您好!
    (一)事故责任根据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为准;
(二)赔偿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三)实际损失赔偿数额、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车辆贬值费用。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以上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五)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3 李建成律师  2014-01-25 17:25
您好,可以的。
4 孙新律师  2014-01-25 17:32
一般由交警出具的责认认定书划分责任。
5 周斌律师  2014-01-25 17:38
保险公司应该负责赔偿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6 徐卫东律师  2014-01-25 17:39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肇事者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主张侵权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7 赵江涛律师  2014-01-25 20:29
不是应该给被撞无责任人  
可以起诉索要
8 怀向阳律师  2014-01-26 08:56
你好,事故责任根据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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