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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及补偿问题
拆迁安置及补偿问题 我是安徽芜湖市老汽配城业主,面临拆迁。拆迁办说我们地块早在2010年就进场拆了,由于种种原因,直到2014年元月份才开始正式拆,可拆迁补偿任按2010年以前的政策,这是否合理?
2014-01-24 19:57 555WH(安徽-芜湖)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东军律师  电话:13877530687  2014-01-25 08:00
不合理。
2 刘志勇律师  2014-01-25 00:14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现在拆迁应当按照现在的拆迁补偿政策和价格予以补偿;
    2、拆迁办的说法不对,不合理,因为虽然2010年就进场拆迁开始,但是你们的房屋当初并没有纳入拆迁范围,只是现在开始纳入拆迁范围,应当从纳入拆迁范围以及进行拆迁丈量和计算时的价格和补偿政策予以计算补偿额;
    3、如果拆迁办坚持这样的拆迁办法,你们可以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情况,并请求解决该问题;
3 徐志远律师  2014-01-25 13:45
不合理。。。。
4 曾令栋律师  2014-01-26 13:17
不合理?
5 张  静律师  2014-01-27 10:19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6 110网律师  2014-01-27 15:22
应当审查其许可证及延期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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