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租纠纷 您好,本人父亲,于2011年转租3.5亩田地给同村乙,转租时间为十年,签订的书面协议签字摁手印了,十年共一万零六百,协议写的是一年一亩地九百,同时包含了当季的青苗费1600!并且后期又补办了另一个收据,每年的国家粮食补助款也由乙领取。请问,这个书面协议有法律作用嘛?并且,粮食补助款是谁在种地就该谁领嘛?补充,父亲多年酗酒精神不算太好,租地时都是他自己完成的,并且有一个不靠谱的中间人,家里只有两个女儿当时都不在家。感谢您的帮助
2014-01-24 19:07 宋丽丽717(河北-保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4年01月24日 20时49分
你好 无效 家人的财产他无权处分
2 高宏图律师 电话:15830856666 2014-01-24 21:41
一般应认定有效
3 王红影律师 2014-01-25 11:30
要根据合同内容及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