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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
婚姻问题 我和老公结婚一年,有个6个月大的孩子。由于老公对我不闻不问,我病了也不同意我去医院,还不寄钱给我和孩子用,现在准备离婚,如果诉讼离婚的话这些对我有利的事如何取证呢?怎么样才算证据呢?

我有一些从结婚到现在一年的医院收费单:有怀孕的时候检查的收费单还有生孩子后有炎症去医院拿药的收费单,这些对我应该是有利的吧,应该怎么应用这些收费单呢?

不知道老公卡里有多少钱,如果上诉的话可不可以去银行查询卡里一年以来的进出额呢。

我又怎么样才能证明老公没有寄钱回来给我和孩子用呢?

如果我要孩子,要求老公每月给孩子抚养费,如果老公不给我怎么办呢?这是不是主要靠自觉啊?

想要离婚,和家公家婆合不来能不能算离婚的其中一个理由呢?

如果诉讼离婚的话需要多久,能去外地打工吗?方便吗?
2014-01-22 20:36 BING.(江西-吉安)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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