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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
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 婚前我出资首付款购买了一套房产,但因为我办理不了贷款所以登记在男方的名下,贷款人是男方。房产证下来一个月后我们登记结婚。因他婚外情,我已于两年前起诉离婚。我能调出当时买房时的刷卡记录,证明买房款是由我的帐户里打给房产公司的。他在法庭上也没有否认我出资,但他辩称那是赠予。而且他不同意离婚,法院当时也没有判离。我们现在分居已经满两年了,我想再次起。
一、请问房子能否判给我?二、如果不判给我会有其它什么样的判决。三、有人出主意说我再起诉的时候主张按份共有,如果按份共有我能分到多少份额?男方购房时没有出钱
2014-01-22 09:10 204272……(北京)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4-01-22 09:22
协议不成的话可以起诉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4-01-22 09:25
你好,对于财产:
可以要求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而且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有权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但必须查明是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3 孙新律师  2014-01-22 09:25
如果离婚,你只能分割部分房产。你可以委托律师打官司。
4 陈晓云律师  2014-01-22 09:26
1、一般归他所有。
2、还你出资或支付你房屋折价款。
3、见2.
5 孙新律师  2014-01-22 09:32
据你描述不能。
协议进行分割,或者给一方补偿另一方获得房屋,具体如何分割你们可以协商。
具体依据出资或者协商确定。
建议聘请律师介入。 我的补充: 2014-01-22 09:32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并签订购房合同,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分割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房产属于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利益的原则基础上,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6 110网律师  2014-01-22 09:41
婚前支付及增值部分归你所有,婚后支付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有可能会判给对方,由对方补偿给你。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平均分割。
7 怀向阳律师  2014-01-22 09:43
回复过了,需要举证。
8 孙新律师  2014-01-22 09:52
你好,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的首付款,其余款项在银行贷款,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离婚时房屋的归属,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当判决归房屋登记方所有。因此,你主张房屋归你所有的诉求很困难。
你可以主张对方偿还房款,就婚后共同还款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共有权,可以主张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权属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建议你来电详谈或携带相关材料与我们面谈,我们是专门负责离婚房产纠纷的律师,有丰富的经验和很多成功的案例,希望能帮助您!
9 靳双权律师  2014-01-22 10:06
您好,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10 赵江涛律师  2014-01-22 10:08
婚前支付及增值部分归你所有,婚后支付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有可能会判给对方,由对方补偿给你。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平均分割。
11 王润律师  2014-01-22 10:33
1、由于有抵押贷款,很难判给你,因为银行不受法院指挥,法院不能强迫银行变更贷款人。
2、房子判归男方,男方补偿你钱。
3、按份共有千万不行!!!你就算占了较多份额又有什么用?!房子不分割的话,对方必然住在房子里不走,又不给你钱,你等于一无所有!
4、现在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争取一个较高的补偿数额,然后在执行阶段争取将房子变现分钱。
(如果贷款已还清,那就不一样了,另说。)
12 风志律师  2014-01-22 11:09
你好,房子判给你的可能性不大。你的出资判返还给你的可能性比较大。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可以主张共有,但法院不一定会支持。详情可来电咨询。
13 谷友军律师  2014-01-22 21:37
1 房子判给对方的可能性较大。
2 婚前支付及增值部分归你所有,婚后支付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婚后的下列财产您还可以要求分割:(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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