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叫王政,在山西灵石明月会馆打工的,2013年3月份做到9月份完工了 你好,我叫王政,在山西灵石明月会馆打工的,2013年3月份做到9月份完工了,最后1个月,我和另外1个工人的工资,伙食费,路费。去年到现人骑摩托车前往(劝阻无效)途中遇车祸导致其中1名同事死亡。请问我们没有和死者同行的人有法律责任吗?
2014-01-21 13:08 短信用户(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4-01-21 13:10
没有责任的
2 110网律师 2014-01-21 13:44
你好,没有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4-01-21 13:50
没有责任
4 赵江涛律师 2014-01-21 14:32
没有责任
5 孙新律师 2014-01-21 14:58
无过错就无责任。
6 谷友军律师 2014-01-21 18:58
无责任
7 怀向阳律师 2014-01-21 22:26
你好,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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