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所有权的问题 1999年村里集资开荒,每户35亩费用7500元,邻居不想花钱开地,就让给我们家来开,于是我们家就花了15000元开了70亩地,并且与村集体签定了使用合同,现在邻居想要回被我们家开垦的35亩地,不给任何赔偿.我想咨询的问题就是,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属于谁,使用权属于谁?如果上法庭,关键的证据应该是什么?
2009-02-17 21:18 zhanxi……(新疆-伊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2月17日 21时38分
既然你已经与村集体签订了合同,那么现在土地使用权是属于你家所有。合同就是关键证据,你最好还能提供邻居同意你家代替开荒的证据。
2 舒瑜律师 2009-02-17 21:38
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享有。
你与村集体签订有使用协议的,由你享有使用权。
你与村集体签订有使用协议的,由你享有使用权。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2-18 00:17
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你只是一个使用权的问题,当时既然有合同就按照合同的条款执行就可以了
4 张志河律师 2009-02-18 01:10
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享有。
你与村集体签订有使用协议的,由你享有使用权。
你与村集体签订有使用协议的,由你享有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