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丽水!合同中有不合理条款是否可视为无效合同? 我在丽水!合同中有不合理条款是否可视为无效合同?
2014-01-17 23:08 微信用户(浙江-丽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1-17 23:14
结合具体情况认定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1-18 07:52
看是否根本性违约。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1-17 23:10
合同法规定:下述情况才是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无效合同的原因有三种:
①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b.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c.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②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b.违***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e.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③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不合理的条款不等于合同必然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无效合同的原因有三种:
①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b.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c.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②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b.违***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e.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③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不合理的条款不等于合同必然无效
4 黄风云律师 2014-01-19 19:39
仲裁要求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