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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财产问题
关于离婚财产问题 老爸前几年在我们婚后为我们争得了低价地皮,交易名下是丈夫,付款是家公,现地皮升值数倍。请问:如果夫妻离婚,此地皮升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2014-01-17 20:47 smili明……(广东-广州) 已有 1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1-17 20:49
按照共同财产算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4-01-17 20:49
是共有
3 宋鑫律师  2014-01-17 20:49
如没约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4 刘振海律师  2014-01-17 21:12
可以争取
5 110网律师  2014-01-17 21:14
如仅是丈夫名下就可能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
6 110网律师  2014-01-17 21:43
属于共同财产
7 110网律师  2014-01-17 21:59
是共有财产
8 杨艳国律师  2014-01-17 22:00
这个关键是有没有直接说明送你老公
9 欧学文律师  2014-01-17 22:04
在你老公名下又是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0 杨俊圣律师  2014-01-17 22:47
如不明确约定是赠与给你老公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1 110网律师  2014-01-18 11:19
你好,如果是城市用地的使用权,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12 陈贤良律师  2014-01-18 13:06
属于共同财产,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13 110网律师  2014-01-22 11:49
在你丈夫名下便是你丈夫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4 麦荣福律师  2014-01-22 17:25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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