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 甲和乙原来是夫妻,分到一直拆迁地基,丙在地基还未正式分到户时,就跟乙签定买卖合约,乙以60万的价格把地基卖给了丙,现如今甲和乙离婚了,因为甲在外头欠着几十个人的几十万钱。经过法院判决,现如今这些债务人要求法院执行这直地基,可是丙不乐意了,说当初他是从乙的手上买过来的,这直地基乙有一半的份,法院也说地基是无法拍卖的,必须把这地基盖成了房子才能拍卖,我们这几十号人也同意把这房子盖起来,可是丙说这房子乙有一半的份,我们这几十个人只能是把属于甲的那一半拿来拍卖,拍得的钱才能由我们这几十号人分。请问是这样的吗?
2014-01-16 20:13 XLX123……(浙江-金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4年01月16日 20时45分
不是这样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1-16 20:15
不是的
3 110网律师 2014-01-16 20:32
不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