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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两个问题。1:公司以不能提供适合职位,在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下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两个问题。1:公司以不能提供适合职位,在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下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两个问题。1:公司以不能提供适合职位,在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下,开除试用期员工,并让员工在“自愿离职”的离职单签字,这合理吗?2:员工入职时承诺的薪资没有扣款项目,在结算时拿出一纸文件进行扣款,这合理吗?

以上两个问题设计同公司半数员工。
2014-01-16 10:04 微信用户(上海)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唐政律师  电话:13917690418  2014-01-16 11:39
签字的话肯定对你不利,及时劳动仲裁
2 孙新律师  2014-01-16 10:05
不合理,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胡爱军律师  2014-01-16 10:14
1、不合理;2、具体扣款的理由是什么,请说明
4 110网律师  2014-01-16 10:15
不合理,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5 李建成律师  2014-01-16 10:16
这是不合理的
6 孙新律师  2014-01-16 10:18
1、试用期期间可以以任何理由解雇员工。
2、不合理
7 110网律师  2014-01-16 10:35
不合理。不合理。
8 张向锋律师  2014-01-16 11:00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9 110网律师  2014-01-16 11:47
1、员工可以拒绝签署自愿离职,公司要解除,由公司主动解除。
2、违法解除的,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赔偿金。
3、有关扣除要有员工知晓并认可的相关制度,而且要有一定的合情性,否则就是恶意克扣,可以要求返还。 我的补充: 2014-01-16 11:48

可以电话咨询,点击头像可以看到联系电话。

10 110网律师  2014-01-16 13:55
不合理,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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