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说被告不取文书能不能开庭,我该怎办?怎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们11申请人于2013年9月29日,受王学亮招工到通辽蒙古王酒业有限公司新厂房做室内外装修,至2013年11月5日完工。完工后未结清工资,经多次讨要至今未果,故向劳动争议仲裁提出申请,请求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事后,王学亮把其他八人的拖欠的工钱都给了,还有包括我,三个人的工钱没给,劳动局给他下达文书他也不去取,打电话也不接,劳动局说被告不取文书能不能开庭,我该怎办?
事后,王学亮把其他八人的拖欠的工钱都给了,还有包括我,三个人的工钱没给,劳动局给他下达文书他也不去取,打电话也不接,劳动局说被告不取文书能不能开庭,我该怎办?
2014-01-16 09:38 农民工王福利(内蒙古-通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4-01-16 09:42
可以公告送达,,,
2 孙新律师 2014-01-16 10:17
可采用其他送达方式给被告文书,如能证明被告已收到文书,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