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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家庭离婚
组合家庭离婚 希望有律师能抽空分析下这个问题,给我一些建议,谢谢。
女方与男方为组合家庭,于2000年经人介绍结婚,现在所住房子为男方单位福利分房,男方婚前先交5000元,婚后2009年女方交付剩下的金额4000多元,并且办理房产证,房产证上有两人名字。
女方父亲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女方父亲姓名,女方父亲于2010年过世,但房子至今女方还未继承,房产证上仍然为女方父亲姓名,且女方父亲只有女方一个孩子。(女方父亲没有留下关于房子的任何遗嘱)
现女方与男方离婚,请问:
1.对于有两人姓名的房子,应该如何分割?
2.女方父亲的遗产,男方是否有权分割?
希望律师能分析回答,谢谢!
2014-01-14 22:13 黑嘿黑嘿(湖南-湘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4年01月15日 09时03分
1、房产登以登记为准,两人名下就是共同财产;2、父亲的遗产尚未分割,分割后男方有可能有份,但是女方作为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到时候由其他继承人,男方也没有份。后续问题可以继续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4-01-14 22:27
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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