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怎么办的交通事件 2013年10月15日发生的事件,两辆无保险的摩托车,在一个弯道并很陡峭的水泥路坡上,两辆摩托车在相互避让中,没有碰撞的相互受了伤,当时马上报警,交警第一次做的鉴定报告完全不服事实,说两辆车相撞,下坡的负全部责任,第二次鉴定是下坡要求重新鉴定,交警就说如果第一次鉴定没错,要求下坡出1500的鉴定费,错了这钱就不要,证明第一次存在错误,但是下坡付主要责任,上坡付次要责任。下坡不服,提出疑问,交通大队就说等法院传票。上坡来家里闹过多次,严重影响生活,这事一拖拖到了2014年了,双方都留了伤残鉴定,上坡的比较严重。。。
2014-01-13 12:19 君心可晴10……(湖南-株洲)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1-13 14:46
尽管没有保险,但交强险是法定责任险,下坡的也好上坡的也罢,都应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先赔偿对方,剩余部分再按责分担。如均在交强险规定额度内,只要双方都有责任,责任划分并不重要。除非损失在交强险的额度之外。交强险的医疗费限额是10000元,伤残赔偿额度是110000元,车损是2000元。
2 110网律师 2014-01-13 17:25
如你们无法对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建议通过起诉到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