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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在一起之后定亲现在女方不结婚怎么办
男女双方在一起之后定亲现在女方不结婚怎么办 我们在一起生活了1年,3个月前定的亲,现在去找女方结婚,女方不结!如果男方退亲,女方该返还彩礼钱和首饰吗
2014-01-12 18:20 wvw123……(安徽-六安)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郑兰运律师  电话:18927261669  2014-01-12 18:26
女方不同意结婚,应该返还彩礼钱和首饰给男方的。如果协商不成,可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返还。
2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4-01-12 18:28
需要的,
3 刘晓梅律师  电话:13723370990  2014-01-12 20:18
您好,需要返还的。
4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4-01-12 22:31
女方应当退还彩礼的,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5 聂晓东律师  2014-01-12 18:24
你好,没有结婚登记的,可以主张返还彩礼,协商不成的起诉维权
6 金雅东律师  2014-01-12 18:47
你好,女方有义务退还彩礼钱和首饰,因为你给女方的赠与是附条件的,条件就是女方要跟你结婚和过日子,现在女方毁约当然需要返还彩礼和首饰款。
7 孙新律师  2014-01-12 18:53
《婚姻法》明确规定不得借婚姻索取财物,在婚姻不成就的情况下,男方提出返还彩礼是正当的,基于公平原则,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送彩礼是一种无偿赠与行为,但是它与一般的赠与不同。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无偿性一般赠与最明显的特征。现实中有附条件与附义务的赠与之分,当条件未成就或者义务未被履行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彩礼的赠与显然与附条件或者附义务的赠与有本质的区别。如果把结婚当成一种条件或义务,就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因此,应当把彩礼赠送视为一种有目的的赠与,不同于一般赠与。
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8 张新团队律师  2014-01-12 21:50
没有结婚登记的,女方该返还彩礼钱和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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