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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棚户区拆迁的问题。请求援助,谢谢!
关于城市棚户区拆迁的问题。请求援助,谢谢! 我家于2004年买房,我们建房是因为为了尽我一个父亲的责任,给儿女和我晚年能够安居乐业。我是知识青年下放,全家五口人都是失业人员,生活无任何来源,靠的是房屋出租,维持生计。由于子女太多。我们有私房一栋在堤下街127号,由于房屋破旧,经房产局社区规划局同意重建后,按政府的要求同意建两层半,建成后经房地局验收,使用面积有93.6,由于住房是为子女改决无房问题,后因我们全家无工作,建房后再无经济能力支付换权证问题,所以拖到今天。完全没想过目前此房变成棚户区改造,开发商讲我手续不全,要我完善手续。2009年2月11日,我去规划局办理完善手续,规划局同意办理,要我开取社区证明,整整一上午,手续在社区开好证明后。下午我感到特别意外,规划局又改口不同意受理,讲是棚户改造区不能受理,我说需要他拿出文件来证明,我说你不办理是名不顺言不正,在要求下,同意受理了,但是规划局讲了,只能按原面积完善手续,我怀疑开发商与政府有连手之嫌,他不能按2009年政策来处理我2004年房屋的合法建筑。我强烈要求政府要为民办事,不能欺压老白姓,为我伸张正义,我本是安居乐业了,没想到要改造我的房子,我今年64岁了,知青下放回来后,政府没有安排我任何工作,我也未向政府提出我任何困难申请,我干个体户,养活一家七口人,到了晚年,本想已经能够安居乐业,生活来源靠房屋出租来维持生计,家里其他人员都为失业人员有失业证可查。我建房是合法的,而且是通过所有单位批准的。如果是违章建筑,为什么我可以平安居住5年?而规划局又同意我补办完善手续,但听到是拆迁处又受到拒绝呢? 我强烈要求伸张正义,给我合法的拆迁补偿,请问我可以通过哪种方式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9-02-17 10:27 likevi……(湖南-长沙)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2月17日 17时05分

  既然你的房子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和验收,就应该给你办理相关证件。对于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你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规划局履行行政职能,办理相关手续。
2 110网律师  2009-02-17 10:29
协商不成可以要求裁决 未经法律途径 他们没有胆量强行拆迁
3 110网律师  2009-02-17 12:47
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与对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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