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我想询问关于违约金问题 律师,您好,我是找工作的应届毕业生,有一个小公司来我们学校招聘,结果没有面试,当场就给我们签了协议,等到我们去了他们的公司以后才明白,公司不包吃,一个月不迟到,按时完成任务才1200块钱,我们刚去的那天还交了300元住宿押金,而消费水平又高,在外面吃饭最低三餐要五六百块钱,请问这样的公司我们只干了两周就逃跑了,是不是要交违约金三千元。
2014-01-12 17:38 k12049……(湖北-十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1月12日 17时46分
你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违约金、
2 110网律师 2014-01-12 17:49
不需要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