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纠纷 您好:
我们施工企业的应收工程款,施工方给建设方提前预开发票后,我们企业的内部人与建设方串通未付至施工企业财务账户,而是将工程款直接付给施工企业的某个人名下,给施工方造成从个人追回工程款的困难,请问我们是否有权问建设方另行追回应收款?
我们施工企业的应收工程款,施工方给建设方提前预开发票后,我们企业的内部人与建设方串通未付至施工企业财务账户,而是将工程款直接付给施工企业的某个人名下,给施工方造成从个人追回工程款的困难,请问我们是否有权问建设方另行追回应收款?
2014-01-11 19:14 华元集团(山东)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4年01月11日 19时17分
答:合同主体是企业时,甲方向个人支付工程款后,并不影响企业要求支付工程款的主张。企业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向甲方主张付款即可,没有义务向那个收款的个人去追款。
2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4-01-11 19:14
如果协商不成,那还是要诉讼解决的。
3 黄永峰律师 2014-01-11 19:20
合同具有相对性 工程款应该按合同执行
4 110网律师 2014-01-11 19:21
可以的。
5 孙新律师 2014-01-11 19:21
起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