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您好:
我2000年跟村里签合同,买了8亩地,合同是30年。用于水产养殖大棚用,当年只盖了1个大棚,今年前不久又在合同规定的地面上又盖了一个,可是问题来了,村里又让交钱,原因是当初合同里表明我新建的棚的地面只能做取水区。我想问一下,我应不应该向村里再交这部分钱。
我2000年跟村里签合同,买了8亩地,合同是30年。用于水产养殖大棚用,当年只盖了1个大棚,今年前不久又在合同规定的地面上又盖了一个,可是问题来了,村里又让交钱,原因是当初合同里表明我新建的棚的地面只能做取水区。我想问一下,我应不应该向村里再交这部分钱。
2014-01-09 21:17 syh265……(山东-烟台)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