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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我想咨询几年前我从银行里贷款12.5万元,还款时信贷员下乡收取的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几年前我从银行里贷款12.5万元,还款时信贷员下乡收取的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几年前我从银行里贷款12.5万元,还款时信贷员下乡收取的,当时信贷员以自己的名字给我打了收条,并未加盖银行公章,现在政府清贷,当年收贷员逃跑,他们也不承认我的收条有效,要求我还钱,否则就逮人,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4-01-09 15:17 微信用户(上海)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4-01-09 15:24
你好,逮人那是不可能的,是在吓唬你而已,如果银行起诉你,你可以委托律师辩护,从表见代理的角度去辩护,这样就可免责任。
2 唐政律师  电话:13917690418  2014-01-09 15:33
让对方诉讼,你有证据及时辩护
3 李建成律师  2014-01-09 15:24
建议及时还款
4 110网律师  2014-01-09 15:53
提供还款证明。
5 张向锋律师  2014-01-09 15:56
收条有效,银行无权再次向你追讨。
6 王晔律师  2014-01-09 18:00
收条有效,银行无权再次向你追讨;让对方诉讼,你有证据及时辩护。
7 110网律师  2014-01-09 18:17
他们不承认是一回事,你应该及时应诉说明情况,拿出收条,对方是表见代理有效的
8 110网律师  2014-01-10 09:25
收条有效,银行无权再次向你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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