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初婚初育且晚婚晚育,学校强制休学,如何走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你好!我闺女是浙江某高校研究生(已婚),现读研究生三年级,原则上今年六月份毕业。2013年12月份左右,知道她怀有身孕,12月份中旬她与就业单位签订了就业合同后,向学校计生办申请准生证(女儿户口是学校集体户),学校计生办得知后通知到研究生院以及所读专业院系,强制要求我女儿休学一年。本身她的研究生所读年限都不够一年了,强制休学一年,不就是要延迟毕业吗?按学校逻辑,有延迟毕业,就该有提前毕业,为什么现在作为学生却没权利申请提前毕业?一旦休学,女儿不能在今年六月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面临就业违约赔偿。赔钱是小事儿,关键目前的就业形势如此严峻,我女儿年龄29岁了,在年龄上已没有优势了。我女儿能拒绝休学吗?因休学造成的这个损失谁来补偿?希望律师帮帮忙,谢谢了。
2014-01-09 12:16 焦躁的小马(浙江-杭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1月09日 12时30分
休学是自愿的,不影响学习可以不休学,计生办无此权利
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1-09 14:52
可以起诉维权的。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4-01-09 15:29
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4 孙新律师 2014-01-09 13:42
和学校协商解决,如果真协商不成,学校强制休学是违法的,可以起诉。
5 胡冰律师 2014-01-09 16:38
你好:1、协商解决;2、以诉讼途径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