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解散的问题 我是辽宁省兴城市原河道整治管理处的职工,我们单位属于水利局的下属单位但是什么体制的我不太清楚,9几年 上班没多久 就开始放假 没有工资的放假 后来就告诉我们单位黄了 ,单位有个大院 还有些设备 全被债主拿去定债务 单位大院买了的钱 还银行了 ,然后我们就一直在家这样呆着 。直到2011年 新上来的局长 着急大伙 去**局 商量卖断的问题 还有交养老保险的问题 ,让我们自己交一部分 **局给补交一部分 把养老保险交到单位注销的 那年 好像是2008年 ,然后就让我们前一个解除劳动协议的合同这样做合理吗 ,我想要点补偿 可以吗 ,但是现在 的问题是 单位没了 都注销了 资产也全没了 怎么办啊
2014-01-09 01:03 195957……(辽宁-锦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