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是否可以申请财产分割 我与前夫于2012年7月协议离婚。当时我不知道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我们的协议书书里写着“婚后无共同财产”,后来通过查阅法律资料,才知道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期内,男方的住房公积金约有五万元。请问律师,现在我是否可以申请分割这笔财产,如果可以,我该以什么方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胜诉的可能性大吗?期待您的回复。万分感谢!
2014-01-07 10:42 荷风曲社(海南-海口)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4-01-07 12:12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2 孙新律师 2014-01-07 10:53
已经答复,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
3 陈晓云律师 2014-01-07 10:55
离婚后才发现的财产可在发现后2年内起诉
4 韩文超律师 2014-01-07 12:36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5 陈爱洲律师 2014-01-07 13:49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分割的,但建议注意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