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财产分割 我与前夫于2012年7月协议离婚。当时我不知道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我们的协议书书里写着“婚后无共同财产”,后来通过查阅法律资料,才知道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期内,男方的住房公积金约有五万元。请问律师,现在我是否可以申请分割这笔财产,如果可以,我该以什么方式向法院提出申请?期待您的回复。万分感谢!
2014-01-07 10:08 荷风曲社(海南-海口)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4-01-07 12:14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2 孙新律师 2014-01-07 10:10
你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3 110网律师 2014-01-07 10:12
可以申请,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4 110网律师 2014-01-07 10:41
离婚后可以请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以诉讼方式向法院申请。
5 陈晓云律师 2014-01-07 10:56
离婚后新发现的财产可以离婚后2年内要求分割
6 110网律师 2014-01-07 17:35
可以起诉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