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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追究他人刑事责任
你好,我想追究他人刑事责任 你好,我2012年12月30号在一家KTV和一伙人发生打架,我鼻子粉碎性骨折,轻伤,10级伤残。我和对方一伙全部取保候审。2013年11月份我去县公安分局咨询进度。分局片警告知我已经移交检察院。我想请问移交检查院后多久才提起公诉?我去检察院能看看进度吗?
2014-01-06 18:15 你好律师88……(山东-淄博)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书正律师  2014-01-06 18:19
你可以委托律师去检察院看进度。
2 修东磊律师  2014-01-06 18:25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之规定,结合你的具体案情,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卷宗后一个月内作出是否公诉的决定,当然在现实司法实践中一般的都会超期作出决定,建议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3 孙新律师  2014-01-06 18:30
一个半月
4 张亮律师  2014-01-06 21:15
你好,一般为一个半月,但是还要看你的案件具体情况而定
5 110网律师  2014-01-06 22:26
你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帮助辩护以争取从轻。详情建议电话联系以提供更多帮助。
6 110网律师  2014-01-07 15:52
你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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