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选举是否合法 根据选举法第十九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在指定场所与村民会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我与12月23日递交给选举委员会要求给予村民与候选人之间一个互相问答的平台,是书面性的,内容包括选举法第十九条与当村主任的目的演讲,可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选委会没有实施,也没有答复。选举已结束。请问这样的选举是否合法?
我与12月23日递交给选举委员会要求给予村民与候选人之间一个互相问答的平台,是书面性的,内容包括选举法第十九条与当村主任的目的演讲,可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选委会没有实施,也没有答复。选举已结束。请问这样的选举是否合法?
2014-01-05 11:10 马克勋(甘肃-兰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4年01月05日 16时12分
不合法。
2 钟晶律师 2014-01-05 12:54
你好,那后面的选举是如何进行的呢